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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年报的注意事项汇总
时间:2017/3/27 10:20:26
  2017年的年报已经开始进行申报工作,对于很多新的企业,还是第一次申报年报,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整理下深圳公司年报的注意事项汇总。

深圳企业年度报告注意事项:

1、商事主体年报内容要真实可靠,商事主体对其公示的信息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2、本报告书所有的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的内容确无信息,请选择“无”。

3、商事主体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是为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4、每个股东的实缴的与认缴额出资额都只显示一条信息记录,为截止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实缴与认缴的出资时间为最后一次实缴、认缴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为所有出资方式的总和,可以多选。

5、股东的姓名或名称须与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6、商事主体资产状况信息,数据应当是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币种为人民币;纳税总额为全年所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7、商事主体发现其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准确的,应于6月30日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信息同时公示。

8、报送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费用。

9、对已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上不再加盖年度报告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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