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税审报告
深圳小规模纳税人税务申报指南
时间:2017/6/6 9:40:48
纳税申报指的是纳税人依照税法当总所规定的期限跟内容向所在税务机关提交关于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关于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与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不包含财政部跟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的;

2.小规模纳税人(除去其他个人以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按照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臻善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财务信息咨询,代理企业登记等工商财税一条龙服务,详情请登录臻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zhenshan.com),或致电:0755-29273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