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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合同的备案及所需资料
时间:2016/11/4 16:35:19
商标注册人可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在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报商标局备案。

     所需提供的材料有:

  1.加盖商标注册人章戳或签名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不用填写);

  2.填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盖章或签名);

  3.经合同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式六份;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商标局有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