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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申办流程
时间:2016/11/4 16:51:02

先到主管国税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申请资格认定,同时附送以下资料:
(1)国家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营场地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业主出具的可使用场地证明);
(3)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4)进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小型水电经销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相应业务的证明材料;
(5)新办企业提供与预测销售相关的的证明资料,如合同、协议或销售意向等; 
(6)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7)会计人员、办税人员、法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都需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需附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
2、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合格证书。
3、认定之月起各月的财务报表和增值税申报表复印件。
4、纳税辅导期内预缴税款税单复印件。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跟踪检查调查表。
6、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分析表。
7、税务约谈和实地查验报告。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注册地、经营地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合同都要贴印花税等。

详情请与专管员联系,总的来说是大同小异,有些地方要求五个月辅导期就要报资料,有些地方要求六个月辅导期满报资料,详情请与专管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