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臻善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电话:0755-29273697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13670185490(微信同号)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金龙华广场金龙阁1908
2017/3/28 9:24:33
商标注册出现哪些内容不予采用呢?
很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会想起要为自己的品牌注册商标,但是往往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企业商标注册是急不来的事情,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企业商标注册时有很多禁忌是不能涉及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中的一部分需要我们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企业商标注册时出现以下内容不予采用:
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4、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臻善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财务信息咨询,代理企业登记等工商财税一条龙服务,详情请登录臻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zhenshan.com),或致电:0755-29273697 。
企业商标注册时出现以下内容不予采用:
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4、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臻善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财务信息咨询,代理企业登记等工商财税一条龙服务,详情请登录臻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zhenshan.com),或致电:0755-29273697 。